王利毅、张丽霞诉上海银河宾馆赔偿纠纷案

被引:36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银河宾馆; 上诉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王翰之; 赔偿纠纷; 合同附随义务; 合同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刑事犯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原告:王利毅,男,53岁,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职工,住广东省深圳市。 原告:张丽霞,女,50岁,深圳市瀚适实业有限公司职工,住址同上。 二原告委托代理人:陶武平、王嵘,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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