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实施10年:守望与期待

被引:26
作者
尹力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北京
关键词
教师法; 国家工作人员; 农民工; 教师聘任制; 教师申诉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451 [教师];
学科分类号
04 ; 0401 ;
摘要
《教师法》自 1994年 1月 1日起实施以来,已走过了 10年的历程。其颁布与实施对于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能否认,《教师法》本身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教师法律身份缺失、教师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教师聘任制规定严重滞后、教师申诉与诉讼渠道不畅等,使得《教师法》第一条所确立的“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的立法目的在教育实践面前大打折扣。因而,有必要尽快修改《教师法》,其中当务之急是:(一)明确教师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二)给被拖欠工资的教师以“农民工”待遇,使教师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三)尽快制定有关教师聘任制实施的具体办法,解决聘任制中因教师权利与学校权力不对等、教师缺位带来的随意解聘教师的违法问题;(四)建立与教师申诉、人事仲裁相联系的诉讼制度,使教师能够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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