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中的管辖攻防

被引:17
作者
何志鹏
机构
[1]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长臂管辖; 霸权主义; 美国立法; 法律的域外适用; 涉外法治; 国家利益; 开放发展;
D O I
10.14086/j.cnki.wujss.2022.06.013
中图分类号
D99 [国际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起于美国的一系列长臂管辖做法引起了中国政府和法学专家的关注,现有的理论成果对长臂管辖的产生和发展已经有了较周密和细致的分析。美国在国家经济和法律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突破了属地、属人管辖,而形成了立法、司法、行政立体化的长臂管辖体系,提升了法律的攻击性。美国长臂管辖的弊端不在于其法律的域外适用,而在于其适用方式与范围超越了国际法治的基本尺度,没有进行必要的克制。从制度评价的角度看,国家开放发展的程度越深,就越需考虑法律的投送能力。但问题在于,必须找到合适的界限,也就是采取法律域外适用的手段要考虑利益平衡,不能为了保护本国低层次的利益而损害外国高层次的利益。在中国日益促进开放发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背景下,也需考虑中国法律的域外投送能力。但更需要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设计制度,而不能单纯地考虑自身利益而不顾他方诉求。只有在共商共建的国际制度中,才能更好地迎接共同挑战,完善国际法治,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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