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初探

被引:3
作者
葛大勇
机构
[1]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程序; 行政相对人; 权利; 意义;
D O I
10.16637/j.cnki.23-1360/d.2006.05.020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D915.4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6 ; 030609 ;
摘要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对行政优先权的合理控制,也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不对等性的平衡。它应包括如下内容:知性权、听证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回避权和拒绝权。它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不受侵犯,有利于保证行政目的的实现;同时它能最大限度地限制行政主体滥用权力,遏止权力腐败,维护和提升政府形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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