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法委“冤案协调会”的潜规则应该予以废除

被引:27
作者
严励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
关键词
政法委; 冤案; 潜规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政法委协调案件的潜规则是政策治国的产物,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相冲突,也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误读。在现实中,政法委协调案件的潜规则与冤案产生有重大关联,其僭越了刑事法治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废除这一潜规则刻不容缓。
引用
收藏
页码:40 / 44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6 条
  • [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M]. 中国长安出版社 , 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 2006
  • [2] 底限正义论[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万毅著, 2006
  • [3] 中国刑事政策检讨[M]. 中国检察出版社 , 陈兴良主编, 2004
  • [4] 刑事司法程序的一般理论[M]. 复旦大学出版社 , 谢佑平著, 2003
  • [5] 法治的使命[M]. 法律出版社 , 陈兴良主编, 2003
  • [6] 刑法原理入门[M]. 法律出版社 , 李海东著,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