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别再犯制度的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7
作者
张平
谢雄伟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2]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
关键词
特别再犯; 处罚原则; 适用; 立法完善;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5.03.043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我国《刑法》第356条的规定确立了我国特别再犯制度,对特别再犯规定从重处罚主要是为了实现刑罚目的。本文对再犯制度适用对象的范围、“被判过刑”含义的理解、特别再犯与累犯的关系以及特别再犯与数罪之竞合的处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分析了我国特别再犯制度中后罪的刑种和时效两个方面存在的立法缺陷并对其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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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大利刑法纲要[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陈忠林著,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