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建立重大公共支出决策听证制度

被引:6
作者
邢会强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
关键词
公共资金; 重大公共支出; 决策; 听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为保障纳税人对公共资金动用的参与权 ,防止腐败 ,应建立重大公共支出决策听证制度。这一制度应定位于非正式听证 ,主要发挥咨询性功能 ,应具有民主性、公开性、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性。具体构架包括适用范围、听证的主持人及主持机构、参加听证的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非代表纳税人的权利、听证记录的约束力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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