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的构成与限制

被引:16
作者
汪进元
机构
[1] 东南大学
关键词
人身自由; 构成; 限制人身自由; 合宪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身体活动自由,包括积极作为的自由和消极不作为的自由;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居住和迁徙自由、出入境自由等。比较人身自由之限制的立宪规则,英美国家重程序保障;德国重实体保障,并明列了限制人身自由的理由和目的;国际人权法和日本等国兼采上述模式的合理因素,具体规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序和实体规则。我国宪法的规定则过于抽象。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方式有限制与剥夺、追惩性限制与保护性限制、隔离性限制与管束性限制等,目的只能为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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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行政法教科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英) 雷兰德 (Leyland,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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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阿部照哉[等]编著, 2006
[3]  
行政法[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翁岳生编,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