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与表述的灵活性

被引:2
作者
肖友江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
法律规范功能,原则性,表述,灵活性;
D O I
10.16207/j.cnki.1001-5957.1996.03.004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本文认为,法律规范的结构因其功能需要在逻辑上必须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构成,这是其功能的原则性要求;但法律条文在表述法律规范时,由于受立法中法律规范的表述应该简约和避免重复等原则的制约而具有灵活性。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既不能以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否定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也不能以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来否认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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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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