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司法认定中的若干问题研究——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

被引:16
作者
韦尧瀚
机构
[1]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司法认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修订而产生的争议,通过结合司法实践,指出应当以信息主体相关性、可识别性把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同时应以多个维度考量本罪的"情节严重"标准,以期为理论研究及司法认定该罪名提供参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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