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接领导县: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

被引:20
作者
戴均良
机构
[1] 民政部地名司司长
关键词
地方行政体制; 管理层; 中央政府; 行政区划; 行政区域划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7 [地方政治];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省直接领导县:地方行政 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 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建制一般有四个层级,即省→市地州→县→乡镇,管理层次之多为世界各国之首。此外,西部少数边远山区在县与乡镇之间还设有县的派出机构-区公所,形成了五个管理层,而东中部地区的一些乡镇则在乡镇与村之间设管理区或办事处。按照行政管理的一般原理,管理层次越多,管理成本就越高,而管理效率却越低。所以笔者主张:适当划小省、自治区,逐步撤销地级管理层,最终形成以省直接领导县(市)为主体的地方行政区划体制。要形成这个体制,关键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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