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网络中设链行为的法律定性——兼与崔国斌先生商榷

被引:6
作者
陈绍玲
机构
[1]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2]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设链行为; 公开传播; 不正当竞争行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1 [国际民法];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根据"实质呈现标准",有学者将交互式传播行为区分为"作品提供"和"作品展示"行为,设链行为可能侵犯版权人的"作品展示权"。这一观点未能明确"作品提供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作品展示权"之间的关系,因此存在问题:如果两者属于同一权利,在用户看来无论是设链网站还是被链网站都实施了交互式传播行为,设链网站与被链网站不存在差异,此时的"实质呈现标准"无异于"用户感知标准";如果两者不属于同一权利,那么交互式传播行为既受"作品提供权"控制又受"作品展示权"控制,显然不符合逻辑。根据公开传播权理论,设链网站提供的是作品的网络地址,而非作品本身,所以设链行为并非网络传播行为。将破坏技术措施的设链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会影响版权人获得行政、民事救济。
引用
收藏
页码:17 / 24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得形忘意的服务器标准 [J].
崔国斌 .
知识产权, 2016, (08) :3-19
[2]   论网络中设链行为的法律定性 [J].
陈绍玲 .
知识产权, 2015, (12) :29-38
[3]   “小影吧”传播电影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探讨 [J].
王迁 .
中国版权, 2015, (05) :5-9
[4]   加框链接的著作权法规制 [J].
崔国斌 .
政治与法律, 2014, (05) :74-93
[5]   侵权法一般条款的保护范围 [J].
王利明 .
法学家, 2009, (03) :19-31+156
[6]   网络环境中版权直接侵权的认定 [J].
王迁 .
东方法学, 2009, (02) :12-21
[7]  
公开传播权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陈绍玲, 2015
[8]  
知识产权法教程[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王迁,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