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贸易有关的问题”及WTO调整范围的若干思考

被引:9
作者
刘笋
李国赓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 北京正大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WTO; 多边贸易体制; “与贸易有关的问题”;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3.05.006
中图分类号
D996.1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随着WTO将调整范围扩大到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等新领域 ,许多发达国家希望将劳工、环保、竞争政策等其他一些“与贸易有关的问题”纳入WTO调整范围 ,由此引发了WTO调整范围究竟应当控制在什么范围的争议。从WTO本身的性质和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 ,该组织并不适合解决所有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而应当集中力量处理贸易问题 ,确保多边贸易体制的有效运行 ,但也可以同时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问题”进行研讨 ,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以寻求解决全球性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最佳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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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 2003, (02) :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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