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能源监管立法与能源管理体制

被引:7
作者
黄婧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美国能源监管; 美国能源部;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 能源管理体制;
D O I
10.19758/j.cnki.issn1673-288x.2012.02.013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6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制定能源监管立法。依据集中程度和立法主题,美国能源监管立法可分为电力管控、核能监管、能源安全、放松管制等4个发展时期。根据现行美国能源立法,美国能源管理体制分为联邦和州两个层次。在联邦层次,对能源进行监管的部门有美国能源部、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核能监管署、环境保护署、国会内政部等。其中,能源部主要负责能源发展和安全的大政方针的制定,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使命在于通过管制和市场的手段执行能源立法及能源政策。在州层次,一般由州能源委员会、州公用事业委员会以及州环保局负责州的能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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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党对美国能源立法的影响1991年至2008年.[D].王一旸.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