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基本范式涉及不正当竞争的理念、价值、认定方式和标准,大体上可以归结为竞争观、损害观和法益观等"三观",并通过对于竞争行为进行利益衡量加以实现。这种"3+1"判断模型,即"三观"加上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利益衡量方法,构成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维度。其中,"三观"是观念支撑,利益衡量是实现路径,"3+1"模型构成了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的独特范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应当奉行动态的竞争观、损害中性和法益中性,并采取行为正当主义而非法益保护主义,且对于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采取多因素利益衡量和利益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