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报刊的转载、摘编权

被引:2
作者
张连举
机构
[1] 广东警官学院《政法学刊》编辑部 广东广州
关键词
报刊作品; 著作权法; 转载; 摘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著作权法赋予报刊转载、摘编权是毋庸置疑的。在信息交流频繁迅速的情况下,报刊转载、摘编的法定许可有利于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共享和对重大社会事项及时知晓的需要,体现了社会公益和著作权人的权益之间的平衡。而报刊在转载、摘编过程中,除了要避免侵犯原作者获取报酬的著作财产权之外,也要避免侵犯原作者的著作人身权,还要避免侵犯首发报刊社享有的整体著作权和版式设计权。报刊工作者一定要增强著作权保护意识,健全著作权保护规范,养成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著作权的良好习惯,严格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从而合法有效地行使报刊转载、摘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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