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组织与民意表达

被引:4
作者
张曾祥
机构
[1]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太原
关键词
民意表达; 社团组织; 社会转型;
D O I
10.16392/j.cnki.14-1057/c.2005.02.003
中图分类号
D632 [民政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无组织的个人不能顺畅表达民意,上令下行的行政组织也不能顺畅表达民意,能够顺畅表达民意的,是公民自主自愿联合起来的非政治性和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民意的表达、民意的整合与民意的贯彻,各自遵循着互不融合的原则要求;发展社团组织有利于公民维护自身权利,有利于党整合人民意愿,有利于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应当将其纳入“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总体设计之中。
引用
收藏
页码:11 / 13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