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题中应有之义——论劳务派遣超常发展的“堵”与“疏”

被引:30
作者
董保华 [1 ,2 ,3 ,4 ]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2]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
[3]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
[4] 上海市劳动学会
关键词
劳务派遣; 三性规定; 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 就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劳务派遣超常发展,重新引发劳务派遣的存废之争。我国一种较为主流的看法是,希望通过修改《劳动合同法》三性的规定,以"堵"的方式将劳动力引入正规用工。这未免是舍本求末。事实上,我国劳动立法中确立的刚性化的用工机制才是劳务派遣超常发展的根本原因。只有标本兼治,采用疏导的方式,才可能促使劳务派遣正常发展,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真正和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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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保华 .
法商研究, 2006, (03) :46-53
[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案例评析、疑难问题解答.[M].张世诚; 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
[4]  
劳动市场法的改革.[M].(日)马渡淳一郎著;田思路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5]  
全球社会学.[M].(英)罗宾·科恩(RobinCohen);(英)保罗·肯尼迪(PaulKennedy)著;文军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6]  
公共选择理论导论.[M].汪翔;钱南著;.智慧出版有限公司.1993,
[7]  
劳务派遣的非正常繁荣.[N].曹海东;.南方周末.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