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与偏爱:女性退休年龄规定的合宪性分析

被引:15
作者
刘连泰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平等; 女性退休; 劳动权; 特殊保护; 合宪性;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6.05.012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平等保护并不排斥分类,也不排斥对不同类别的群体配置有差别的权利。从私法公法化、法律家长主义以及公共政策的角度来看,女性55岁退休的规定是法律对女性的特殊保护措施,是合宪的。女性不能放弃法律对自己的特殊保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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