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乡扩镇、乡派镇治:乡级治理体制的结构性改革

被引:36
作者
徐勇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关键词
税费改革; 乡级治理体制; 精乡扩镇; 乡派镇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422 [中国农民运动与组织];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后,现行的乡级治理体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结构性改革,以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本文认为:下一步乡镇体制改革应按照工农分业和乡镇分治的原则,精乡扩镇,将现有的乡级政权改为县派出的基层行政组织;同时,扩展镇的自主权,将镇政权改为基层地方自治组织,实行乡派镇治,建立纵向集权,横向分权的现代乡镇治理体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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