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

被引:163
作者
王晨光
陈建民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 模拟法庭训练; 法学教育改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注重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忽视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因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批评和责难。面对压力,国内部分法律院系开始引进美国的"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它包括"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训练"课程。这种法律教育模式在诸多方面根本有别于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极具借鉴价值。
引用
收藏
页码:3 / 7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法律教育的双重性与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J].
周汉华 .
比较法研究, 2000, (04) :389-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