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房地产业史回溯(三)

被引:2
作者
赵津
机构
关键词
房地产业; 外国人; 外商; 第三产业; 贸易商; 房地产公司; 财政管理; 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D O I
10.13562/j.china.real.estate.1994.09.008
中图分类号
F299.29 [城市经济史];
学科分类号
060207 ;
摘要
<正>第三节 华侨投资与广州房地产业 广州市是近代开埠最早的城市。但由于上海在近代的崛起,广州在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地位有所下降,外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也不象在天津、上海那样,稳居全行业垄断地位。 虽然广州也是租界城市之一,但这里的租界——沙面租界面积较小,只有22.77万平方米。其中英国占4/5,法国占1/5,租期为99年,每年租金为512460文铜钱。英国在沙面设租界管理机构工部局,并将沙面租界划为82个区,留下6个区作领事馆、一个区办教会外,其余75个区全部拍卖给外商,每区地价3500—9000元,总金额为24.8万元。但英国工部局发的皇家租契上说明,不准将建筑物出租或转让给任何中国人。除沙面外,其他外籍人房地产,如教会、学校、医院、企业、坟场等,散布于市中心区和市郊区。据1951年调查统计,外国政府、教会、团体和侨民共持有土地面积2109751平方米,仅占全市土地面积1.19%;房屋建筑面积26.12万平方米,占全市房屋总面积2.12%。在外国人房地产中,教会占39.76%,学校占38.01%,商业占16.48%,医院、救济院等占2.93%,个人占1.89%,其他游泳场、俱乐部等占0.9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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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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