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先后签署和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并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为了充分考虑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可能带来的对我国的重大不利影响、支撑我国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事务、有效地履行气候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义务,科学技术部、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12个部门组织编制和发布了我国第一部《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该报告共分3个部分,分别对气候变化的历史和未来趋势、气候变化的影响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评价做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