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三规合一”的实施建议

被引:3
作者
张伟
周津斌
机构
[1]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
关键词
三规合一; 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 基本农田; 综合经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成果; 城镇建设用地; 市政工程; 城乡规划; 用地范围; 天津市;
D O I
10.13816/j.cnki.cn11-1351/f.2014.07.005
中图分类号
TU984.2 [中国城市规划及建设]; F301.2 [土地管理、规划及利用];
学科分类号
081303 ; 083302 ; 1204 ; 083306 ; 0903 ;
摘要
<正>要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融合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现实中,由于上述规划分别隶属于发改委、住建、国土等多部门,行政管理"互不隶属",往往会出现内容重叠、管理分割、规划打架的情况。要实现"三规合一",就必须打破部门利益,从更高角度去统筹考虑,综合各个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管控重点,重新考量、定位规划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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