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仲裁协议的强制性特征

被引:15
作者
汤卫东
沈建华
机构
[1] 上海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
关键词
仲裁; 体育仲裁; 体育纠纷; 仲裁法律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4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D915.7 [仲裁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030106 ;
摘要
我国体育事业的新近发展 ,需要我们研究并建立解决竞技体育争端的仲裁制度。当今国际 ,体育仲裁正成为最为经济、有效和便捷的体育争端解决方式之一。体育仲裁对我国体育工作和仲裁体系来讲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 ,因此 ,首先必须回答和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体育仲裁与我国现有仲裁法律制度的关系 ;而要保证体育仲裁的高效与裁决结果的公正 ,还应当考虑体育仲裁自身的独立性与强制性。另外 ,2 0 0 8年北京奥运会在即 ,从奥林匹克体育仲裁制度的发展入手 ,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国际体育仲裁的管辖权问题和仲裁裁决执行等问题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此方面 ,国际奥林匹克体育仲裁员调解规则与相关制度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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