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特点、性质及法律规制

被引:76
作者
常江 [1 ]
张震 [2 ]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2]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立法监督处
关键词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行政协议; 操作路径; 法律规制;
D O I
10.16224/j.cnki.cn33-1343/d.20220217.001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挖掘公共数据资源价值的重要方式。目前国内已开展相关实践探索,但还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则。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具有注重安全、开发特定公共数据、依托公共数据平台开展、保证公平竞争和在权属不明情况下开展等特点。从性质上看,其不是行政许可,而是公共服务性质的特许经营。在实践操作上,要采取“运营+维护”模式,将“统一授权运营”与“分散授权运营”相结合,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由于授权运营协议兼有行政性和民事性,行政机关具有特殊地位,需要通过健全国家立法,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行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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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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