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存在句这种很有特色的语言现象早就引起了语法学界的重视,它一直是语法学界关注的中心之一。在汉语语法学史上,吕叔湘(1942)最早提出了“存在句”的概念,但他只对“‘不好!有贼。’‘玫瑰花有红的,有白的。’”这样的句子才用“存在句”这一术语,认为这些句子才有“纯粹的存在意义”。以后,存在句研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许多高质量的专门研究存在句的论文。 纵观历来的研究文章,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五十年代。对存在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结构分析和归类两个方面。结构分析方面以《汉语中处所词作主语的存在句》(陈庭珍1957)为代表,这是篇全面讨论存在句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