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之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得失之辩

被引:1
作者
孙英哲
机构
[1]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强拆; 行政强拆; 法律监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81 [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司法强拆"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亮点",被社会大众寄予厚望。但是,"司法强拆"实施以来,还是面临诸多问题。由于法院的独立性不够,司法审查程度有限,再加上司法资源的紧缺导致法院无法胜任"司法强拆",司法审查标准的不确定性也为"司法强拆"埋下隐患,现有的制度设计无法满足人们对于《条例》的合理期待。因此,有必要在《条例》中引入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真正构建起"权责一致"的司法强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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