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可先导不可超前

被引:6
作者
胡川
机构
关键词
超前立法; 经济; 共产主义社会; 用词不当; 唯意志论; 意志主义; 超越现实;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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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我们认为,“立法超前”的提法是不甚妥当的。第一,它与人们熟知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抵触。“超前”的字义,就是超越现实总体,而法恰巧在总体上丝毫不能超越现实,客观实际是一切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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