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社会权力与权利关系的理性定位

被引:24
作者
汪习根
周刚志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武汉
关键词
权力; 权利; 非平衡性;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3.01.004
中图分类号
D90-05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权力”与“权利”是公法学研究中最为常见的一对基本范畴,也是近些年来被我国法学界所广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认为,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权力”与“权利”的“不平衡”是长期的,而“平衡”则是短暂的。特别是在近现代世界各国的宪法确认了“人民主权”的基本原则与以“控权”为基本特征的“法治”治国方略之后,“权力”来源于“权利”、服务于“权利”并保障与促进“权利”得以实现。这种新型的“权力”“权利”关系说明,“权利”相对于“权力”的优越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与肯定,成为现代国家民主法治发展的重要标志。
引用
收藏
页码:19 / 23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宪政规律论 [J].
李龙 ;
汪习根 .
中国法学, 1999, (04) :33-46
[2]  
认真对待权利.[M].(美)罗纳德·德沃金(RonaldDworkin)著;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3]  
新宪政论.[M].(美)斯蒂芬·L.埃尔金(StephenL.Elkin);(美)卡罗尔·爱德华·索乌坦(KarolEdwardSoltan)著;周叶谦译;.三联书店.1997,
[4]  
社会契约论.[M].[法]卢梭(J·J·Rousseu) 著;何兆武 译.商务印书馆.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