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制度的二元分化趋势对诉调对接的影响及其程序上的对策

被引:3
作者
雷霆
机构
[1]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人民调解制度; 法院; 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 人民调解法; 程序启动; 委托调解; 诉调对接; 人民调解委员会; 民事调解书; 司法确认程序; 纠纷解决机制; 分化趋势;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1.s1.067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正>一、分化的现象(一)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调解传统中国是一个大的熟人社会,这注定了传统的民间调解主要是借助宗族、村落中有声望的长老、大家长的权威,平息纷争,缓和矛盾。这种调解效力主要依靠长期以来共同生长生活在一起的人们组合而成的社会所具有的内生自治力。加之,在主张德主刑辅的传统社会,儒家教化之下的民众持有厌讼心理,大量民间纠纷得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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