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再探讨

被引:14
作者
马骏驹
余延满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事主体; 合伙财产; 民法; 合伙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合伙人个人债务; 地位;
D O I
10.13415/j.cnki.fxpl.1990.03.009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是一个历来有争议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合伙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它只是自然人、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另一种观点认为合伙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它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和“第三民事主体说”等。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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