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语言权立法状况之分析——以近年来的语言事件为契机

被引:9
作者
翁金箱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语言权; 立法状况; 人权; 规范性; 多样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我国现行语言立法以普通话和民族语言为主要的规范对象,对中国公民使用普通话秉持鼓励性态度,并不排斥方言、民族语言等其他非标准语的使用,因此对普通话的强制性要求有违宪法和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从规范分析中也可发现,语言权利规范仍然是在"国家本位"的观念下制定的,在规范性和规范内容上都令人不甚满意。因此,我们应该重新塑造语言权利的立法理念和原则,保障语言多样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明确规定个体语言权利,充分尊重公民使用母语等其他非规范性语言文字的自由,努力保护方言和手语等少数群体语言。
引用
收藏
页码:132 / 139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