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标准法》与日本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被引:5
作者
高益民
机构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关键词
义务教育标准法; 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日本;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531.3 [];
学科分类号
04 ; 0401 ;
摘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义务教育何以实现了均衡发展,其答案至今仍有讨论的余地。1958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标准法》在半个世纪以来与《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等法律相配合,为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提供了可操作的机制,甚至实现了国家对落后地区更多的教育投入。与此同时,日本通过降低生师比提高了义务教育质量。《义务教育标准法》在日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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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昭和31年全国学力调查报告书. 文部省. . 1957
[2]  
教育と平等. 苅谷刚彦. . 2010
[3]  
义务教育标准法の成立と地方への影响. 植竹丘. 东京大学大学院教育学研究科纪要 . 2006
[4]  
"ぉが国の教育水准’’. 文部省. . 1959
[5]  
学级规模と教職员定数. 佐藤三树太郎. . 1965
[6]  
教育财政〔M〕. 市川昭午,林健久. 东京大学出版会 . 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