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民法典连接模式之选择——以《知识产权法典》的编纂为视角

被引:41
作者
曹新明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法学博士湖北武汉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典; 民法典; 分离模式; 纳入模式; 糅合模式; 链接模式;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5.01.007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厘清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连接关系,不仅有利于民法典的编纂,而且也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典的编纂。关于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连接,国际上的著名民法典和新型民法典创立了分、合、交、融四种基本模式。这四种模式,既有充分的理论支撑,也有相应的立法范例,各自的短长优劣昭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以链接方式将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相连接可能是一种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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