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 条
论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成立和实现
被引:9
作者:
兰岚
[1
]
朱楠
[2
]
张华明
[1
]
袁丁
[1
]
机构:
[1]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2] 上海政法学院
来源:
关键词:
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抵押;
抵押的成立;
抵押的实现;
D O I:
10.20016/j.cnki.hykfygl.2007.01.017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海域是海洋资源一定范围内的载体,是重要的资源性国有资产和生产要素。根据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海域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海域使用权具有用益物权属性,海域使用权的抵押权体现了物权属性,既可为海域使用权人增加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也体现了海域资源稀缺性的经济价值。文章拟就现行国家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的立法尚属空白的情况下,结合《担保法》,参照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关规定,研究分析了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成立和实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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