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分红制度的思考

被引:5
作者
陈华
施琳琳
机构
[1] 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
关键词
分红; 平均; 利润; 财政管理; 国有资产出资人; 企业管理; 企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5 [企业财务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国企红利的分配原则问题是国企实施资本经营预算的核心问题,也是最难把握的一个关键问题。国企创造的利润,按照新《公司法》第167条关于公司当年度税后利润分配的规定,一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二是缴纳所得税,三是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如果是股份制公司,则贯彻同股同利和同股同权的原则。国企创造的利润按照《公司法》进行内部初始分配后,如何在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是大家关注和存在争议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国有企业分红应依照以下路径:(一)统筹考虑多种原则以完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原则1、以行业平均水平为基准的原则。国企上缴利润不能从单个企业出发,而应以行业平均水平作为上缴利润的基点。
引用
收藏
页码:43 / 44
页数:2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