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渊、王安礼验字破案看古代的投匿名书告人罪、诬告罪、诽谤罪、投书诽谤罪

被引:6
作者
王应瑄
机构
关键词
诽谤罪; 刑法; 法律效力; 唐律; 侵犯人身权利罪; 投匿名书告人罪; 诬告罪; 匿名书; 王安礼; 《折狱龟鉴》;
D O I
10.13415/j.cnki.fxpl.1987.03.011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一)《三国志·魏书·国渊传》载,东汉末建安年间,魏郡太守国渊,曾用辨验字迹的办法,破获投书诽谤者。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案例,对后代影响很大。唐代张(?)判断盗粜仓粟案,宋代郎简判断子婿争田案,王安礼破获投书告人案,都是师承的国渊验字破案的办法。宋代郑克在《折狱龟鉴》中,曾把国渊验字破案、与王安礼验字破案,合并予以介绍。其文如下:
引用
收藏
页码:47 / 51
页数:5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