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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经营者激励与国有企业改革
被引:2
作者
:
李德志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山东财政学院
李德志
范成训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山东财政学院
范成训
机构
:
[1]
山东财政学院
来源
:
东岳论丛
|
1997年
/ 04期
关键词
:
委托,代理,激励机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
D O I
:
10.15981/j.cnki.dongyueluncong.1997.04.007
中图分类号
:
F279.241 [];
学科分类号
:
1202 ;
120202 ;
摘要
:
委托——代理理论的产生起因于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带来的对企业效率的影响。委托——代理关系难以保证经营者对所有者目标的认同,主要是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和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要使企业经营者的目标更接近于企业所有者的目标,首先要了解经营者的效用函数。通常包括:①货币收入;②非货币物品;③获得荣誉。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非独立性,经营者代理市场的不完善性以及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多层次的代理关系,导致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严重不足。因此,我们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建立一套有效的经营者激励机制:①确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独立地位,让经营者的利益在企业经营中得到充分的实现;②建立有效的经理市场;③实行分级所有制,减少代理层次;④建立内在激励机制,激发经营者对成长和发展的追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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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4 / 37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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