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经营户:从独立民商事主体到适当的有限责任

被引:11
作者
沈文朋
机构
[1]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农村承包经营户; 民商事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限责任; 破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农村承包经营户具备非法人组织的六大特征,它应成为非法人的独立的第三民商事主体。应以合伙法的原理来设计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对外对内法律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化,理顺农户内部关系。在一定范围内引进有限责任制,如对老、幼、重疾者等无劳动能力者实行有限责任,实行农村承包经营户破产等特殊的有限责任制,减轻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生产经营风险,促进农业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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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5 / 130+164 +164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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