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海商法中船舶碰撞责任

被引:6
作者
冯辉
机构
[1] 不详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3] 不详
关键词
法律推定过失原则; 过失比例原则; 平均分担原则; 主次过失原则; 互有过失碰撞条款;
D O I
10.13509/j.cnki.ib.2006.01.017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996.19 [海商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船舶碰撞属于海上侵权行为,为了规范各国对船舶碰撞责任的立法,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1910年的《碰撞公约》。它废除了在过失标准判断上的法律推定过失原则,确立了在碰撞责任认定方面的过失比例原则。世界上许多的海运国家都加入了该公约,但美国却没有加入该公约,而且在确定船舶碰撞责任方面适用着不同于公约的一些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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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海商法[M]. 杭州大学出版社 , 郁志轰著,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