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利益保护与惩罚性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一则司法解释相关条款之评析

被引:13
作者
李胜利
机构
[1]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安徽蚌埠
关键词
司法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惩罚性赔偿;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6.05.008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为解决房地产开发商恶意损害购房者利益所带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则司法解释,意图以惩罚性赔偿责任来威慑、规范开发商的销售行为。但是,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该司法解释缺乏存在的依据,其法律效力值得怀疑。如果回到既有的法律框架内,只要区分购房者身份,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仍可较好地解决此类问题。这也反映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该司法解释时未能谨慎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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