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调查报告(下)

被引:9
作者
机构
[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关键词
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法院; 侵权损害赔偿; 著作权; 版权; 知识产权; 北京市;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2、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方法确赔偿额。但对于法定赔偿的具体因素有必要予以规范。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这三种方法基本能够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使用这三种方法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处理好它们的关系,即有无适用的先后顺序。对此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第一,根据当事人的选择,即如果原告特别明确提出适用哪种方法则法院就应当适用该方法;第二,法院应当首先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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