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言论自由法律边界的有益探索——评“微博第一案”两审判决

被引:22
作者
魏永征 [1 ,2 ]
机构
[1] 中国传媒大学
[2] 汕头大学
关键词
言论自由; 互联网; 微博; 名誉权;
D O I
10.16057/j.cnki.31-1171/g2.2011.11.008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随着数字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体制内的大众媒介(包括它们的网站)和众多网民使用各种自媒体进行传播这样两个不同的传播体制。"微博第一案"判决肯定公民网上言论的宪法权利地位,对网上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作了有益探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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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大众传媒法[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美)唐·R.彭伯(DonR.Pember)著, 2005
[2]  
新闻传播法教程[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魏永征著,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