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算法风险的法律规制论纲

被引:59
作者
胡小伟
机构
[1]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算法风险; 法律规制;
D O I
10.13793/j.cnki.42-1020/c.2021.02.014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3 [民法];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摘要
人工智能时代算法风险的法律规制体系须结合算法、代码、数据、智能机器等之间的内在运行机理加以分层构建。在算法设计由逻辑实现到代码实现演变中,可从算法知识产权保护、算法解释权引入、算法监管等维度对算法黑箱和算法歧视等技术风险加以规制,实现人类世界与程序世界的法治对话;在算法学习由规则学习到自主学习演变中,通过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保护等方式对数据缺陷、数据滥用、数据垄断等数据风险加以规制,实现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法治对话;在算法决策由辅助系统到智能系统演变中,结合应用场景对算法共谋、算法推荐、人工智能法律责任等算法决策问题提出规制思路,实现辅助系统与智能系统的法治对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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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0 / 131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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