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的两种类型:为己之学与为人之学

被引:11
作者
黄勇
机构
[1] 美国库兹顿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
解释学; 为己之学; 为人之学; 道德金则; 道德银则; 道德铜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516.5 [二十世纪哲学];
学科分类号
010103 ;
摘要
作者认为,无论是以伽达默为代表的当代解释学,还是其所试图超越的以施莱尔马赫和狄尔太为代表的启蒙解释学,尽管差异很大,都可以看作是为己之学,即其目的是解释者自己(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的自我认识,自我修养,自我完善。这当然无可非议,但作者在这里则试图提出一种目标不同的解释学,即为人之学。这种解释学的目的主要不是自我理解,而是要理解他者,而且不是为了自我理解而理解他者,而是为理解他者而理解他者。而理解他者的目的则是为了寻找与他者行为处世的道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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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roundworkoftheMetaphysicofMorals .2 Trans.H .J.Paton. Harper&Row . 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