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解放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有偿赎买地主土地的政策

被引:3
作者
彭厚文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土地改革; 有偿赎买; 土地公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66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国共产党七大确定在抗战胜利后要以适当方式解决农村的土地问题,实现耕者有其田。《五四指示》为了适应战后复杂的政治形势,开始探索解决土地问题的新方式。1946年7月,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发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土地的政策。但这一政策没有在解放区普遍推行就于1947年5月被废止。在解放战争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最终放弃这一政策,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不应否定当时实施有偿赎买地主土地政策的合理内涵。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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