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印尼2006年新国籍法对华人社会的影响

被引:6
作者
温北炎
机构
[1] 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
关键词
印尼; 新国籍法; 华人社会; 影响;
D O I
10.19561/j.cnki.sas.2007.03.014
中图分类号
D734.2 [];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2006年7月,印尼国会通过新国籍法并由总统批准生效。印尼新国籍法的诞生,受到印尼各阶层和华人社会的欢迎。数十年来颁布的数个旧国籍法都含有歧视华人的内容,而已出台的新国籍法规定“纯正的印度尼西亚民族的人,是在出生时已经是印度尼西亚公民,而且从未自愿接受过外国国籍的印度尼西亚人。”这一规定无原住民与非原住民之分,是印尼社会的一大进步。回顾过去印尼国籍法对华人的歧视,评估新国籍法的积极意义和对华人社会的影响,并预测实施中存在的障碍,是写作本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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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战后东南亚国家的华侨华人政策.[M].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广州华侨研究会编著;.暨南大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