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政策演进与展望

被引:12
作者
丁岩林 [1 ]
李国平 [2 ]
机构
[1]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关键词
保证金制度; 备用金; 规范性文件; 地方规章; 行政规章; 山西省; 地方政府规章; 生态补偿费; 可持续发展基金;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 矿产资源法;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矿山企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171 [生态系统与污染生态学]; X196 [环境经济学]; F426.1 [];
学科分类号
071012 ; 0713 ; 02 ; 0201 ; 020106 ; 020205 ; 0202 ;
摘要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笔者认为,在试点推行的过程中,地方政策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值得怀疑,地方政策的差异性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国家层面法律规范的缺失是目前乱象的主因;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理想模式是保证金加基金的模式,这种点对点的模式市场导向更明确,激励机制更有效,与行政许可的结合也可以更好地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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