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国家犯罪构成要件之辨正及其启示

被引:18
作者
赖早兴
机构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表面成立要件; 犯罪实质成立要件; 刑事证明责任;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7.04.013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我国有学者将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要件分为本体要件与责任充足要件,也有学者分为实体性犯罪构成要件与程序性犯罪构成要件,这些表述的准确性值得怀疑。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分为犯罪表面成立要件与犯罪实质成立要件,且犯罪表面成立要件与犯罪实质成立要件之间存在重叠关系,有时难以区分。英美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的实践意义在于为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提供了实体法基础。与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相比,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无法为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提供实体法基础,因此,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来完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引用
收藏
页码:113 / 119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10 条
[1]   本体论的价值之维 [J].
舒也 .
浙江社会科学, 2006, (03) :125-132
[2]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不必重构 [J].
黎宏 .
法学研究, 2006, (01) :32-51
[3]   程序比较论 [J].
季卫东 .
比较法研究, 1993, (01) :1-46
[4]  
美国刑法.[M].储槐植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  
犯罪论体系研究.[M].陈兴良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6]  
犯罪构成原论.[M].杨兴培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7]  
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M].肖中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8]  
犯罪构成系统论.[M].何秉松 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9]  
刑法学通论.[M].陈兴良等撰稿;赵秉志;吴振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10]  
中国刑法研究.[M].王作富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